有无科技部,和科技是否发达毫无关系。
饶毅早在2003的一篇文章中就谈到,中国目前的科技部不能有效地推动中国科技进步,其建制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在科技发达的国家,没有一个像中国这么大权力的科技部。
科技遥遥领先的美国,为什么不设科技部呢?
制度层面看,联邦制强调精简联邦政府,这是制度上对“小政府”的直接要求,所以能不要政府统筹的,就一概不做。历史上凡是希望在联邦层面设立一个促进科技发展机构的提案,一概被反对联邦政府权力过大的州议员否决。
而《美国宪法》在着重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只能授权国会立法“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著作和发明在限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这实际上是对限制权力的再表述。
参见:Dupree, A. H. 1986. Science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 History of Policies and Activities.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美国的立法机构始终监督并防范联邦政府的任意扩大权力范围的举动。1884年,国会认为联邦政府设立了冗余机构,机构功能出现重叠,于是参众两院各派出三名议员组成委员会调查此事。该委员会以主席艾历森名字命名,即著名的艾历森委员会(Allison Commission)。该委员会不仅调查联邦政府是否滥用职权,重复设立机构、尸位素餐,而且还论证是否应该在联邦政府层面设立统筹科研工作的“科学部”。
参见:Congressmen and Scientists in the Making of Science Policy: The Allison Commission,1884-1886 DAVID H.GUSTON
该委员会最后的建议是“没有必要”。
这再一次表明:1. 国会对联邦科研机构的调查和间接控制权;2. 明确否认了那种认定只有把所有科研机构集中在一个科学部才能体现出科学的重要性或发挥它的潜力的想法。这和印度既要又要还要的务虚作风形成了鲜明对比。
正是因为艾历森委员会的影响力,其后的五六十年间,虽然政府与科研过往甚密,但鲜有人再提科技部。
国会将小政府、限制政府权力发挥到了极致,以项目承包制,让大学和公司来参与科研,例如大名鼎鼎的洛斯阿洛莫斯原子弹试验室(Los Alamos National Laboratory)就是由加州大学承包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联邦政府对科研的过分干预与控制,1950年美国成立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或NSF),由政府出钱,由科学家管理,同行评议分配科技经费,兼顾宏观上的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但是由于没有实权,且与军方科研存在竞争关系,再加上项目承包制的深入人心,NSF在成立的近十年里,始终毫无作为。
冷战期间,苏联的卫星上天、核竞赛,又让联邦政府的科技部提议死灰复燃。但是艾森豪威尔敏锐的觉察到,一旦放任这种军备竞赛发展,美国必然走向政令、军令一体化的先军政制,这和美国立国之本是根本冲突的。于是艾森豪威尔推动成立了有二十来个知名科学家兼职参加的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President’s Science Advisory Committee,或PSAC),用于协调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
PSAC自建立之初,就以其独立、专业的论证,赢得了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认可。阻止了很多所谓科技项目的盲目上马,也识破了很多毫无用处的假技术项目。同时还有效避地避免了建立一个庞大的科技官僚系统。
拜登盛赞道: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问出了最富美国色彩的问题:下一步怎么做?我们如何才能化不可能为可能?他们的问题激励我们行动起来,助力我们想象未来,并寻找梦想成真的方法,改善全美和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They [PCAST] are the ones asking the most American of questions: What next? How can we make the impossible possible? They are asking these questions as a call to action, to inspire, to help us imagine the future and to figure out how to make it real and improve the lives of the American people and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但即使这样,国会仍不满意,因为PCAST效力美国总统,言外之意,这是为政府工作的机构,既不独立又不公开。于是国会(立法)、联邦政府(行政)和科学家(公民)三方角力和博弈就此展开。
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颇能代表当时民众对成立科技部的态度:
这个嘛,科学有点像你呼吸的空气,无处不在;要不要专门搞一个单独的空气部?我最好还是暂时在这个题目上给个否定的答案吧。要搞一个科学部,我不能断定它会特别有用; 但这个话我能说: 政府的每一个部门,尤其是国防部,国务院,和我,都已经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以所有可能的方式来征求可能得到的这些人[科学家]的最好的意见和想法。(参见:“The President’s News Conference”, June 18, 1958, Public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1958 (Washington, DC: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9), 484. )
从1962年起,在肯尼迪政府时期,总统科学顾问办公室被改为科技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或 OST),由国会正式通过成立,另列编制,由国会直接拨款,这样办公室主任就得到国会出席听证,接受国会议员的询问,从而为国会和公众提供了解政府科技政策的一个途径。
于是乎,各部门还是通过承包制,与科研机构合作。基础研究采用拨款制,均采用同行评审制决定是否拨款。
1976年,国会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组织和重点的法案,在总统行政办公室里设立科技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或OSTP),设立联邦科学、工程和技术协调委员会 (Federal Coordinating Council for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或FCCSET),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升格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总之,还是那句话,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始终是一把悬在联邦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科技部的难产完美诠释了国会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不设科技部并不代表美国政府不重视科学,而是反映了美国历史政治传统中对中央政府的问责、和务实的要求。
还是艾森豪威尔总统说得好,不限制政府权力,空气都有可能设个部门变成搞钱的工具。
美国的科技始终领跑,这和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多元包容的社会环境、有限政府的设置有强关联。毕竟,科学需要开放、多元、科学更需要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思考和行动,这和有没有科技部,关系都不大。